我还没来得及吸毒,怎么也犯法了?
看着正嗨的兄弟吸毒被抓,小黄舒了一口气——当时他并没有来得及吸毒。可谁知,小黄也被提审——那位“兄弟”是在小黄家吸毒的,不管当时他有没有吸毒,都是犯罪的。
一脸懵的小黄急了:当时候我没有吸啊,怎么我就成犯罪了?!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此是有相应的规定的,小黄其实已经是犯了“容留他人吸毒罪”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354条的规定,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细化了处罚的:
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
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二条规定,“ 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,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:
(一)一次容留多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(二)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(三)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;
(四)容留未成年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(五)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(六)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;
(七)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。”
所以,大家一定要注意,只要一次容留他人吸毒超过3人(不含本人),或者2年内容留他人吸毒的次数超过3次,则已经超过追诉标准,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!
汽车内让别人吸毒,也算“容留”!
2020年6月份,被告人李某先后四次与其他两名吸毒人员在其小汽车内吸食毒品K粉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,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,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氯胺酮(即K粉),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
容留他人吸毒罪,是指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。而这个“容留”场所也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长期固定的住房或其他场所,也包括行为人临时租赁的酒店、旅店、饭店、KTV包厢等,甚至车、船等交通工具。
只要能给吸毒者提供一个相对隐蔽和隔绝的空间,使得吸毒者能够比较放心地吸食、注射毒品,即可构成本罪的“场所”。
在此,康达君要提醒大家,一旦沾染毒品,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在社交场合,任何人怂恿吸毒,一定要坚定拒绝!若有人想在自己负有管理义务的场所内吸食、注射毒品,一定要勇于制止、及时制止。否则,将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