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主问:请问这项规定会不会助长学生吸毒行为?会不会导致更多学生被这些毒虫带着沾染毒品?而且看新闻家长对这项规定也十分抵触,主管部门对此是怎么考虑的呢?
陈敏答:
诸位,这个是有前提条件,发现吸毒学生后,要对其进行戒毒处理,在这个过程中保留学籍。而不是说发现吸毒就任由他在学校吸毒,换句话就是,你先去戒完毒再来上学。
《云南省禁毒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 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。《条例》提出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,组织编制地方课程标准和教材;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,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,通知吸毒学生家长,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,督促戒毒,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学籍,对戒毒返校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,不得歧视。
这是符合国家禁毒法中的第五十二条的:戒毒人员在入学、就业、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。有关部门、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、就业、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。
“我们在工作中发现,昆明在校学生涉毒的情况也逐渐凸显,但大多是贩卖毒品,也发现个别学生吸毒,以吸食大麻为主,像吸食海洛因、摇头丸、甲基苯丙胺这一类毒品反倒不是特别多。”
云南是一个野生大麻生长地,为此世界上很多大麻吸食都,特意跑去云南找这种大麻。而未成年人心智上未成熟,很容易被人引诱吸食大麻。云南相关部门出于对大麻类毒品的了解,以及挽救涉毒未深的未年人,做出的一个决定。从条例上来看,应该来说符合社会的利益,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别一部人(一些不沾毒的学生),家长反对理所当然。
所以没必要认为是一个拍脑袋制定的条例,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处理方案,这大概也是属于一个地区特色条例吧!
只是这也说明一个问题,目前低龄化吸毒趋势越来越严重,毒品渗透进学校,已经形成一种的另类的“时尚”,在一些地区学校,未成年学生以吸烟,抽大麻,打K为潮流风向标,如果不吸反而成了另类。禁毒宣传工作,在学校一定要大力大开展起来,从源来预防青少年因无知去沾毒。
原标题:如何看待[云南禁毒新规:在校学生吸毒校方不得开除]?
答主:陈敏
编辑:晓晨
来源:知乎问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