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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我国毒品滥用的种类发生了很大变化,在海洛因大量滥用的同时,甲基苯丙胺、“摇头丸”等苯丙胺类毒品从沿海地区迅速向全国蔓延,尤其是大中城市文化娱乐场所吸食“摇头丸”等新型毒品的现象十分突出。
当前滥用的“摇头丸”是多种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ji的混合物,服后1-2小时发挥作用,维持时间约5小时。同任何毒品一样,苯丙胺类兴奋ji也会使人上瘾,精神依赖性之强在各类毒品中仅次于海洛因等毒品。
“摇头丸”的危害主要在:一是心理方面,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,导致神经细胞变性、坏死,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。研究表明,82%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达8-12年,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。二是生理(主要是对心脏)损害作用:对心血管产生兴奋性作用,导致心肌细胞肥大、萎缩、变性、收缩带坏死、小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小血管痉挛,从而导致急性心肌缺血、心肌病和心律失常,使吸毒者突然死亡。研究发现,频繁使用“摇头丸”后,身体出现了耐受性。戒毒或停止吸食毒品一段时间后,耐受性消失,身体恢复了对毒品的敏感性。此时吸食少量的“摇头丸”等毒品身体就出现强烈反应,结果导致急性严重的血管收缩、痉挛,心肌急性缺血,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突然死亡。此外,大量饮酒后,服用“摇头丸”类毒品的毒性会增加,致使服用小ji量也可能导致吸毒者突然死亡。除对心脏的影响外,一次服用较大ji量,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、肌溶解,出现恶性高热、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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